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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一、辦理健康檢查
二、辦理全民健康保險(家庭看護工得自願辦理或投保30萬意外險)
三、辦理外僑居留證
四、外籍看護工隨被看護者遷徙地址時(請告知您的仲介)
五、繳納就業安定費
六、薪資所得稅申報
用愛生活,你會使自己幸福!用愛工作,你會使很多人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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