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」分類,家事勞動係屬個人服務業:

如病患照顧、老人照顧、傭工、洗衣婦、管家、褓母、家教、

私人秘書、司機、清潔工、園丁、護衛等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,

目前家事服務業並未適用勞動基準法。 

 

 

參考資料:邱祈豪(2008)。照護服務產業-家事勞動者勞動條件之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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